三只羊带货美诚月饼陷舆论风波,是否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律师解读

9月18日,广州市花都区市监局通报了三只羊美诚月饼事件。

经核查,香港美诚食品集团在香港注册有“美诚”“香港美诚月饼”“MEISUN”等核准在月饼商品上的商标,其把商标授权给广州美诚食品公司使用,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则委托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加工“香港美诚月饼”产品。另外监督检查及食品检测情况均合格,目前暂未发现存在违法行为。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市监局调查结果显示,品牌月饼的资质与食品安全没有问题,但此次事件核心在于三只羊带货主播是否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带货主播及销售方可能会受到怎样的处罚?为此,红星新闻采访了相关律师解读。

是否构成虚假广告

律师:若被认定,相关主体或被行政处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带货主播及销售方打着香港这一地域的旗号售卖月饼,使得消费者误认为月饼产自香港,但实际产地是广州和佛山,而且消费者也是冲着“香港”二字交易的,显然博主及销售方是在混淆视听、货不对板,涉嫌误导消费者。

赵良善表示,从另一角度来看,博主及销售方售卖月饼谎称月饼产自香港,且在直播平台广而告之、公布于众,亦属虚假宣传。《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行政处罚。据此,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虚假宣传成立,带货主播及销售方将面临行政处罚。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恩雄也认为,根据广告法第28条,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如果该品牌的月饼所涉的广告活动被认定属于虚假广告,参与广告活动的相关主体都有可能被行政处罚,这些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

赵良善强调,若博主及销售方明知月饼并非产自香港,而刻意隐瞒事实真相,则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要求博主及销售方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对于直播平台的监管问题,赵良善认为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扮演好居中裁判角色,理应加强信息巡查,及时对行为可疑的账号做出屏蔽、下架处理。

▲小杨哥及其团队热推的香港美诚月饼(图据视频截图)

月饼添加黑松露流心酱符合标准吗?

律师:需要核实认定,才能判断是否退一赔十

此外,知名打假人王海发现,美诚并没有直接添加黑松露,只标示了黑松露流心酱的添加量大于等于2%,并没有标示黑松露的含量,但黑松露是小杨哥和曾志伟特别强调的配料,这说明美诚黑松露流心奶黄月饼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要退一赔十。

对此,杨恩雄指出,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或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需要退一赔十,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因此,杨恩雄认为还需查明几个问题:该品牌的月饼中添加的黑松露流心酱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月饼的配料表是否存在瑕疵?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核实、认定,才能判断是否需要退一赔十。

另有媒体报道称,有网友指出美诚月饼此前在淘宝与拼多多等平台只卖59元三盒,在被“三只羊”开始售卖后,在全部改价重上,定价为169元三盒。但红星新闻记者暂未在美诚月饼的相关平台上查到该款价格。

杨恩雄表示,如果网友说法属实,即便商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是该品牌月饼不正常的定价策略,有可能是为了配合主播宣传该品牌月饼是高端月饼。其次,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法所禁止的价格行为。“如果某主播的行为被确认构成虚假宣传,品牌方这种定价行为,也有参与虚假宣传的嫌疑,具体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一旦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等主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 罗丹妮 罗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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