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认定的市级加速器奖励300万元 助力创新企业提速发展

石家庄:新认定的市级加速器奖励300万元

石家庄市最近发布了一项名为《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旨在促进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的高质量发展。根据该意见,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将分别获得15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奖励,而新认定的市级加速器则可获得300万元的同类奖励。

对于想要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机构或组织,需满足一系列条件:运营至少1年,拥有至少300平方米服务场地或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租赁场地需有至少3年的租期。此外,需配备至少3名全职管理人员和3名以上的专兼职创业导师,入驻的初创团队和小微企业不得少于10个,且每年至少有2个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

市级孵化器的认定标准包括运营至少1年,综合孵化器需拥有5000平方米以上自主支配场地,专业孵化器则需3000平方米以上,租赁场地租期不少于5年。孵化器毕业企业的标准涉及融资、营收、上市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等方面。

市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的认定则要求正常运营2年以上,拥有5万平方米以上自有产权场地,其中至少三分之二供高成长企业租售,入驻此类企业需达20家以上。入驻企业的具体要求包括场地面积、注册资本、年营业收入及研发投入增长等指标。

该意见还提到,原则上每年进行绩效评价,未参与评价的视作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者将失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资格。使用不当手段获得认定或评价结果者,同样会被取消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接受相关申请。

奖励机制还包括对绩效评价优秀的众创空间或孵化器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至20万元的运营奖励,具体数额依据评价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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