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原书记王家新获刑13年 巨额贪污受贿终受法律制裁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南京审计大学前党委书记王家新的贪污、受贿案件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并宣判。王家新被判处贪污罪,处以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二十万元罚款;受贿罪则判处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及二百二十万元罚款。两罪并罚,决定执行十三年有期徒刑,并需缴纳总计二百四十万元的罚款。贪污所得款项将归还受害单位,受贿所获财物将被没收并上交国库。
法院审理发现,2005至2013年间,王家新利用职务之便,指示他人采用虚假支出方式,共非法套取公款超过90万元。此外,自2002年至2017年,他还在招生、合作办学、工程承包、人事调动、职务晋升等多个领域为他人提供帮助,借此收受价值总计约2280多万元的财物。案发后,王家新对其贪污和受贿行为供认不讳,其中包括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多起犯罪事实。目前,所有涉案财物已被监察机关扣押。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王家新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与受贿罪。考虑到他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赃,并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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